吴素贞在枫林镇开展河湖长制巡湖督查

29日上午,县政协副主席、县级湖长吴素贞率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保局等负责人在枫林镇开展河湖长制巡湖督查工作。

吴素贞一行来到下洋湖、太平湖、大坡湖督查问题整改和周边环境保护情况,随后就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并提出指导意见。

吴素贞表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是推进水质净化、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抓手。县级湖长联络单位、职能部门和属地要思想统一、协同合作,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河湖治理,加大巡逻检查力度,严禁投肥养殖,对水域岸线附着物应拆尽拆,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要履职尽责,成立整改专班,完善整改方案,梳理问题清单,逐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如期达标。

记者 周琳    通讯员 周玉洁

监制:刘俊

编辑:马婷

校对:胡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