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咸安区、荆州公安县公布确诊病例密接人员行动轨迹

咸宁市咸安区
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
公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密接人员行动轨迹

咸宁市咸安区

关于武汉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
咸宁市咸安区城区内活动轨迹的通报
↓↓↓
8月2日晚22时,咸安区疾控中心收到省疾控中心关于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协查函,经初步流调,该密接为武汉市一例确诊病例的女性朋友,区疾控中心现将其咸安城区的活动轨迹紧急提示如下:
2021年7月30日19时50分从武昌站乘坐K1007次列车15车厢,20时50分到达咸宁火车站,20时55分到达出站口,其父骑电动车接回家,中途未停留。
31日在家未外出。
8月1日上午9时30分骑共享单车至咸宁火车站,中途未停留,10:00分—10:26分在二楼3号候车厅候车,10:30分乘坐K436次火车前往武昌。

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醒:
↓↓↓

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接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本人所在村(社区)或市、县(市、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做好后续相关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区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号码附后。

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请立即配戴医用防护口罩,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主动告知与密接活动轨迹存在交集等情况,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疾控中心咨询热线

各级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热线


咸安区疾控中心咨询热线

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


8月2日接荆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公安县埠河镇有5人为确诊病例洪某、周某的密切接触者,县、镇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调、隔离、协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密切接触者1:刘某,男,埠河镇人。

7月31日18:00左右,刘某一家5人前往吾悦广场四楼轻烧韩都烤肉进餐,19:40结账离开。后在吾悦广场三楼游乐场游玩1个小时,21:00左右离开吾悦广场,自驾返家。

8月1日,刘某白天未出门。晚上21:00前往小米超市与4个朋友宵夜,次日凌晨 1点回家。

8月2日8:30,刘某前往单位上班。刘某看到网上有荆州病例曾经在吾悦广场活动的新闻,立即自驾回家,于上午9:00和妻子李某一起前往社区报备,然后自驾回家。一家5人再未出门。


密切接触者2:李某,女,埠河镇人,为密切接触者1的妻子。

7月31日与密切接触者1的活动轨迹相同。

8月1日,李某早晨前往埠河镇菜场买菜,在附近王健批发部购物,晚上19:00至20:00与妹妹郭某、侄子孙某前往大百汇超市购物。

8月2日,早晨6:40至7:30期间,前往埠河镇东方超市、新家园超市购物,到埠河菜场买菜,并在农业银行旁早餐店购买早点。9:00,和密切接触者1一起回家,再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3:李某,女,埠河镇人,为密切接触者1的女儿。

7月31日与密切接触者1的活动轨迹相同。

8月1日,全天未外出。

8月2日,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4:孙某,男,埠河镇人,为密切接触者1的大儿子。

7月31日与密切接触者1的活动轨迹相同。

8月1日,全天未外出。

8月2日,未外出。


密切接触者5:刘某,男,埠河镇人,为密切接触者1的小儿子。

7月31日与密切接触者1的活动轨迹相同。

8月1日,全天未外出。

8月2日,未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此期间与以上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或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尽快向所在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未接种疫苗者尽快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联系电话:

公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16-5156020 

埠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0716-5695314 
三八社区 13997577493 
江明社区 17364160999 
埠河社区 15926590708 


埠河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