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交警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3日晚,阳新交警在辖区重要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执勤交警结合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涉酒事故易发路段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检查,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固定执法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取证,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依法从严查处。

当晚,龙港中队出动警力8人,警车1辆,在龙港镇辛田村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检查来往各类车辆100余台,查获饮酒驾驶1起:

1、饮酒驾驶人:张**, 阳新县龙港镇人,驾驶证号:4202221973******,驾驶车辆:粤S2***U小型轿车 , 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4mg/100ml;

王英中队出动警力8人,警车2辆,在三溪镇三溪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查获饮酒驾驶2起:

1、饮酒驾驶人:石**,驾驶证号:4202221970******,所驾车辆为鄂B1***8轻型栏板货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mg/100ml;

2、饮酒驾驶人:王**,驾驶证号:4202221972*****,所驾车辆为鄂B6***3小型轿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mg/100ml。

富池中队出动警力9人,警车1辆,警用摩托车1辆,在富池镇惠美佳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查获饮酒驾驶2起:

1、饮酒驾驶人:罗*,驾驶证号:4202221967*****驾驶鄂B6***3小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50mg/100mg。

️ 2、饮酒驾驶人:汪**,驾驶证号:4202221976******,持B2证,驾驶鄂A0***D小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42mg/100mg。

兴国中队出动警力12人,警车2辆,警用摩托车3辆,在辖区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检查来往各类车辆120台,查获饮酒驾驶4起,二次酒驾驶1起:

1、饮酒驾驶人:邢**,驾驶证号:4202221990********,所驾车辆为鄂BW***8小型汽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9mg/100ml

2、饮酒驾驶人:汪**,驾驶证号:42022219770********,所驾车辆为鄂B6***0三轮摩托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0mg/100ml

3、饮酒驾驶人:李**,驾驶证号:4202221979********,所驾车辆为鄂A5***6小型汽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3mg/100ml

4、饮酒驾驶人:吕**,驾驶证号:42022219**********,所驾车辆为鄂A0***9小型汽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mg/100ml

5、再次饮酒驾驶人:张**,驾驶证号:4202221984********,所驾车辆为鄂BB***6小型汽车,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mg/100ml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以上饮酒驾驶人给予罚款2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对饮酒未达标驾驶人给予口头警告处理。执勤交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向广大驾驶人和群众讲解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呼吁广大驾驶人和群众要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时刻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监制:刘俊

编辑:胡凌露

校对:胡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