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是汽车社会的公害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酒驾的危害我们已经科普了很多
行车上路
不光要对自己负责
也要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
所以
喝酒+开车
坚决不可以

PART ONE
为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进一步巩固强化“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9月7日晚,阳新交警大队浮屠中队、龙港中队在辖区路段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最大限度的为广大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行动中,中队民警采取定点查缉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消除驾驶员心存侥幸逃避处罚的心理。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流动巡逻管控密度,集中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此类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同时,严格对过往的车辆进行盘查,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测。一是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切实形成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二是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等装备,提高查纠的真实性和说服力。三是加强安全宣传,耐心劝导广大群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文明驾车,安全出行,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PART TWO
9月7日晚,浮屠中队出动警车2辆,警力12人,在荻田中学路段进行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当晚,浮屠中队在这次整治中,共检查各类车辆200余台。查获无证且二次饮酒驾驶1起,饮酒未达标2起:
1、无证且二次饮酒驾驶人:阮**,驾驶证号:4202221966******驾驶鄂B6***3小型轿车。经呼吸式酒驾测试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mg/100ml;
2、饮酒未达标驾驶人:黄**,驾驶证号:4223021975******驾驶鄂LE***6小型轿车。经呼吸式酒驾测试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mg/100ml;
3、饮酒未达标驾驶人:罗**,驾驶证号:4202221974******,驾驶鄂B6***2小型轿车。经呼吸式酒驾测试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mg/100ml;
另外查获超员1起。
PART THREE
9月7日晚,龙港中队出动警力8人,警车1辆,在龙港镇辛田村路段进行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当晚,龙港中队在行动中共检查来往各类车辆100余台,查获饮酒未达标1起,再次饮酒驾驶1起:
1、再次饮酒驾驶人:张**, 阳新县龙港镇人,驾驶证号:4202221965******, 驾驶车辆:鄂BD***5小型普通客车 , 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9mg/100ml;
2、饮酒未达标驾驶人:成**, 龙港镇人,驾驶证号:4202221980******,驾驶车辆:鄂B6***2小型普通客车 , 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6mg/100ml;
另外,还查获未年审1起,超员1起,客货混装1起。
PART FOUR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阳新交警依法给予以上再次饮酒驾驶人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案件正在办理中。对无证且二次饮酒驾驶人给予合并处罚2500元并处10日以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对饮酒未达标驾驶人给予警告。通过整治,震慑了一批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人,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