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事关元旦、春节假期......

关于严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县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1.严禁在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民生保障、群众平安出行、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欠薪维权等工作中思想懈怠、责任不落实、推进走形式、搞“一刀切”;

2.严禁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严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国有企业商务接待、单位食堂、接待场所管理中餐饮铺张浪费;

4.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同时防止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

5.严禁违规收受或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

6.严禁违规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培训、考察、会议为名公款旅游,年底突击花钱;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9.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

10.严禁以贺岁拜年名义收送电子红包或通过快递收送礼品。

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节点”为“考点”,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督促提醒,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加强与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群众等各类监督主体沟通协作,推进多种监督方式统筹衔接,借助大数据和信息化等科技手段,织牢织密监督网,深入挖掘节日“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14—7320552,7322240

中共阳新县纪委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