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县交警在县第二实验小学门前道路开展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头盔整治行动。
整治中,记者看到有家长给自己戴了头盔,但没有给孩子戴,或是把头盔挂在车把手上、放在车座、后备箱里。更有电动车在踏板处站立一名学生,后座坐一名学生,且三人都不戴头盔。
执勤民警对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对非法安装的遮阳伞篷进行拆除。
据了解,电动车设计载重有限,搭载多人重心上升,行驶稳定性变差,制动距离变长,行驶安全性大打折扣。头部是人体较为脆弱的部位,一旦发生事故,头盔能够有效保护头部,减少颅脑损伤的风险。
县交警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遵守《黄石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好头盔、不超载,不加装遮阳篷等,做到安全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来源:阳新新闻
记者: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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