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阳新县某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限阳新县户籍户口,且为常住人口;
2.部队退役士兵;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热爱国防和民兵工作;
5.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使用方法,有一定公文处理能力;
6.部队从事文书工作或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不符合报名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在部队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
6.曾被开除党、团籍和军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7.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和政治考核、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阳新县某部办公楼一楼(城东管理区阳新大道50号)。
所需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截图)、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立功受奖证书和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
联系方式:程主任 0714-7322300(办)。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截止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每位考生限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
招聘期间会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者,请保持通讯正常,联系不上或不能按时参加相应环节的视为放弃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主要进行面试和政治考核。复试人选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复试人选。
复试主要为面谈,复试第一名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合格时,复试第二名递补,以此类推。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
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内容和标准参照公民应征入伍要求执行,费用由单位承担。政治考核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网上协查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复审。因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认定影响聘用的,取消该人选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每年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1.拟聘人员试用期间月工资35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工作能力酌情提升500-12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部分),提供三餐,不提供住宿。
2.工作时间执行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有关规定,节假日正常休息,遇特殊情况时,按统一要求执行。
3.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依据有关标准负责缴纳,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一)参聘人员自行到阳新某部现场报名登记,无需交纳任何费用,避免上当受骗。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参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参聘人员个人原因联络不上所产生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由阳新县某部负责解释。
附件:个人简历(在文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