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阳新法院六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方某慑于法律权威,主动联系阳新法院执行干警协商还款事宜,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现场给付了30万元执行款。
2015年,被执行人曹某聘请的司机陈某驾驶重型罐式货车时因操作不当,与路旁申请执行人黄某义的房屋发生碰撞,造成黄某义房屋受损。经鉴定,事故发生后,该房屋为B级危房,应对危险点进行加固排危。后经造价评估等,黄某义受损房屋加固及恢复工程造价为210万余元。该院经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黄某义各项损失50万余元,曹某及其货车挂靠的阳新某运输有限公司赔偿黄某义各项损失160万余元。
该案立案执行后,保险公司给付了50万余元执行款,曹某通过将罐式货车抵偿给黄某义等方式,履行了6万余元执行款。2020年元旦期间,阳新法院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运输公司名下的两辆大型挂车,但经查发现两辆大型挂车均系他人挂靠于运输公司名下车辆,非运输公司财产,遂进行了解封,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能尽快执结该案,保护当事人权益,该院执行干警又辗转前往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的居住地安徽凤阳寻找其行踪,可经过一天的蹲守始终不见其踪影。鉴于方某始终有有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行为,该院研究决定将方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慑于法律威严,方某主动联系到执行干警,表示将积极还款,希望能与黄某义进行调解。一起历时多年的纠纷终于成功化解。
通讯员:杨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