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沿街(路)拉车门实施盗窃,拉过100余辆各类车辆的车门碰运气,7天作案8起,终被巡逻蹲守民警抓了现行。2月15日,这名涉嫌盗窃嫌疑被阳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月9日凌晨1时许,龙港镇柯先生报警称,其车内的数千元现金被盗。
阳新县公安局龙港派出所民警黎智文等人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车辆门窗完好无损,没有破坏痕迹,通过走访调查和视频信息综合研判,初步确定嫌疑人的衣着体貌和行动路线,一路寻访,却并未掘出抓捕对象及有关线索。
2月9日上午,陆续又接到类似警情。不砸车窗、不撬门锁,纯粹靠碰运气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一旦得手就薅走车内所有看中的财物。办案民警经对案发区域内类似警情串并侦查、寻线追踪等大量工作,却迟迟未见嫌疑人的踪影。与此同时,该所组织警力每天在辖区主要街面及周边路段巡逻布控。
2月14日晚上9时许,根据重要信息,嫌疑疑似再次出没辖区某路段。
此时,正在街面巡逻防控的黎智文等人立即赶赴现场跟踪。正当该嫌疑人进入一车辆内进行盗窃时,众民辅警一跃而上,一举将其围捕抓获。
经查证,该嫌疑人明某(现年41岁,阳新军垦农场人)于2月8日下午5时许从家里搭乘班车到龙港镇,天黑之前,在街面上到处转悠,踩点作案地形。当晚9时许,明某便开始作案,沿着龙港街向通山县方向一路拉车门碰运气,之后,又对街面另一侧的停放车辆进行拉门。几乎将街面两侧停放的100余辆各类汽车拉了个遍。先后成功作案5起,盗得车内现金共3400余元,各类香烟十余包;另外3起未成功,即打了个空手,没偷到东西。作案当晚,明某沿着106国道步行至辖区星潭街上找个小旅馆住下,第二天一早就乘车返家。2月14日,明某再次来到龙港镇,继续以拉车门的方式进行盗窃,而这次先前选择的作案区域为龙港镇至洋港镇公路上,向前边走边作案十余公里后,又返回龙港镇。当晚再次在当地某路段作案时,被民警现场抓获。
据了解,明某是一名名副其实的“啃老族”,从小好逸恶劳的他,自从出社会以来,每天到处玩着混日子,从未找过一份工作,也没结婚成家,全靠父母养活。其父亲去世后,仍然靠母亲养他。得知明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其母亲恨铁不成钢地对民警说:“抓了好!几十岁了没踏实做过事,正好可以不用管他了。”
目前,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拉车门”盗窃主要靠“碰运气”,作案手法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主要是钻了车主疏于防范的空子。广大车主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莫将贵重财物放置车内,无论离车时间长短,对车门、车窗和后备厢均要做到“人离车必上锁”,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财物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要因失窃财物价值较小而不愿报警,这样既助长了不法人员的嚣张气焰,又给警方及时破案带来不便。
通讯员:杨慧兰
责编:胡凌露
审核:黄健